贫困户危房改造标准包括坚实的基础、稳定的结构、令人满意的强度、完整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与非结构构件和主体结构的牢固连接、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第三条规定,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国家规定的贫困户标准是什么
国家规定的贫困户标准是:
1、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5、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6、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7、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法律依据:《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补助资金按因素法分配,主要参考地方困难群众救助任务量、地方财政困难程度、地方财政努力程度、工作绩效等因素。每年分配资金选择的因素和权重,可根据年度工作重点适当调整。补助资金重点向贫困程度深、保障任务重、工作绩效好的地区倾斜。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标准对东、中、西部地区发放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给予适当补助。
《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第七条
重建农房应保证场地安全。不应在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的危险地段或采空沉陷区、洪水主流区、山洪易发地段建房。
全文6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