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一、每周工作超过多少小时算是加班
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算加班。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每日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对于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为劳动者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对于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二、劳动法中休息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加班时间不给加班费违法吗?
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劳动者首先应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也可以拒绝加班;甚至凭借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走人,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规定之外的工作时间属于加班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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