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在土地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补偿的时间和标准。时间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这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以市场价格为补偿标准,保障被征收人的基本利益。这不仅包括住房补偿,还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这将从总体上保证被征收人的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生活水平不会下降。二是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拆迁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而《征收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了“先补偿后搬迁”。并进一步明确“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补偿费应当全部到位,存入专门账户,专款专用。”。
对于建设单位此前实施的补偿,很容易出现推委、违约等不负责任的行为。《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提出,现在建设单位由政府代为征收,政府也要满足这一要求,确保搬迁前补偿到位。政府支付补偿款,可以增加公信力,让被征收人放心,也有利于依法顺利实施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式有哪些?《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提出“先补偿后搬迁”。并进一步明确“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补偿费应当全部到位,存入专门账户,专款专用。”。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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