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代表大会流程是怎样的
成立职工代表大会流程:
1、需要成立职工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的来源、资格等进行审查。
2、制定选举方案: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的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的总数及名额的分配办法,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选举办法。
3、直接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选举的方式一般采用无记名方式差额选举,也可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代表名单。
4、建立筹备工作的领导机构(小组)和工作机构(小组),确定大会代表和条件、构成及产生程序,确定领导机构的配置和推选办法,制定大会会议经费。
5、向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呈报,职代会安排的请示及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批复,批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成立。
二、工会的主要职责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全国总工会是各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全国总工会由中共中央书记处领导。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管理省级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局)管理全国产业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全国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市以上工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国务院做好全国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国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九)承担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会的相关规定
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群众当家作主,参加企业经营决策、管理、监督干部、行使民主权利的权力机构。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职工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全体职工。顾名思义,职工代表大会是由全体职工选举的职工代表组成的。他们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表达全体职工的意志,体现大多数职工的利益。因此,职工代表大会实质上是以全体职工为主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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