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管辖范围广泛,包括劳动合同争议、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并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争议也在其管辖范围内。
劳动仲裁应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仲裁属于行政民事机关,由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以前的劳动局)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找哪个部门办理?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有效途径,通常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办理。劳动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设立的,其职责是调解和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申请劳动仲裁时,申请人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证据材料等。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开庭、裁决等步骤,申请人需要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要求进行。如果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如果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提交的材料和程序,以保证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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