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按照下要求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一)、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企业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四)、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必须按照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至少应每月支付一次。
关于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的问题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调整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或者虽无明确书面约定但已通过实际履行等方式默示调整了原合同约定的,视为双方对变更达成一致。
(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采取脱密措施等情形下依法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应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的合理依据承担举证责任。
(三)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调整工作内容与工资报酬的有关条件,当事人可按约定履行。劳动合同中虽有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的约定,但调整的条件和指向不明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调整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证明调整合理性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撤消用人单位的调整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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