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出让金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缴纳。
一、未到期土地使用权补偿方式是什么呢
未到期土地使用权补偿的进行方式是: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规定对该土地上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二、国有划拨土地征收是否有补偿
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是出让,二是划拨。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合法房屋,拆迁的时候,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补偿。根据最高法答复山东省高院的函:划拨土地中未建房屋的空地,按照周边土地市场价格评估补偿,但是,由于划拨土地在取得使用权时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因此,补偿款应当扣除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此可见,国有划拨土地拆迁是有补偿的。
三、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房产证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1、以出让方式,支付了土地出让金,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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