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描述了骨折伤残分级标准,共包括六个等级。具体标准为: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有骨折;关节功能丧失;末节离断。
骨折伤残分级标准如下:
1.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4.有骨折;
5.关节功能丧失;
6.末节离断。
骨 折 等 级 如 何 划 分 ?
骨折等级的划分是医疗事故处理中的重要内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骨折等级的划分应按照受伤者的骨折程度轻重进行。具体来说,轻度骨折包括裂缝骨折、青枝骨折和裂皮骨折;中度骨折包括粉碎性骨折、斜形骨折、螺旋形骨折和多段骨折;重度骨折包括粗裂骨折、粗皮骨折、刺骨骨折、嵌入性骨折和嵌插骨折。根据骨折程度轻重,患者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骨折等级的划分是医疗事故处理中的重要内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骨折等级的划分应按照受伤者的骨折程度轻重进行。具体来说,轻度骨折包括裂缝骨折、青枝骨折和裂皮骨折;中度骨折包括粉碎性骨折、斜形骨折、螺旋形骨折和多段骨折;重度骨折包括粗裂骨折、粗皮骨折、刺骨骨折、嵌入性骨折和嵌插骨折。根据骨折程度轻重,患者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国家技术监督局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附录B(标准的附录)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B1分级系列十级1)颅骨缺损9~24平方厘米,无功能障碍;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4)全身瘢痕面积<30%;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6)双眼矫正视力0.8;7)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期(或轻、中度),或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无晶体;8)晶体脱位;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11)外伤性瞳孔放大;12)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1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14)发声障碍;15)一耳或双耳缺损>2平方厘米;16)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17)铬鼻病(无症状者);18)嗅觉丧失;8819)牙齿除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8820)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度;21)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曾取出;2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23)鼻中隔穿孔;24)鼻或面部有>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25)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2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上);28)手背植皮面积>50平方厘米,并有明显瘢痕;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