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无论用工方式如何,只要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都必须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最低工资条例》第二条指出,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私营非企业单位、有雇佣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乌鲁木齐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乌鲁木齐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470元提高至1620元。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24元提高至1241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14.7元调整至16.2元。但最低工资不含福利项目,如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高温补贴、低温补贴、夜班补贴等各类法律规定的福利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内。各地区根据实际的情况调整最低的工资标准,能够保障基层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因为病假期间的工资、职工待岗生活费等标准都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联。
《最低工资规定》第二条、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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