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中旬,当刘女士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时,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放下了。自从2006年1月怀上宝宝后,公司就给她更换了一个岗位,工资从原来的7000多元降到了2500元,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她走上了漫漫维权之路。近日,黄浦区人民法院终于作出一审判决:撤销被告某外企公司于2006年4月27日作出的调整原告刘女士工作岗位及薪酬的决定,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补付原告刘女士2006年5月至9月的工资额及经济补偿共计3万余元。
2006年1月,对于在外企工作的刘女士而言是一个高兴的时刻,而立之年的她怀孕了。然而当她回到公司上班时,迎接她的是2位律师。律师受公司委托告知她,将她的岗位调整为行政助理,调整后的薪酬为每月2500元。此时,刚刚怀孕3个月的她对于这一切无法接受。2006年6月17日,刘女士因岗位、工资等发生争议为由,向黄浦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的结果让她大失所望,因涉及到境外企业,仲裁委没有支持她的诉请。2006年7月,刘女士决定向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刘女士劳动争议案前后开了3次庭,时间延续近半年,法庭认为该外企公司仅凭警告处理函并不能证实原告刘女士有旷工的事实。今年7月中旬,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公司于2006年4月27日作出的调整原告刘女士工作岗位及薪酬的决定;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补付原告刘女士2006年5月至9月的工资额及经济补偿共计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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