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触电产生人身损害的,则具体的赔偿责任应当按照如下标准进行确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拉线触电伤人不容忽视
在农村中,因拉线带电而造成人员触电伤亡事故的不容忽视。笔者认为,在防止因拉线带电而造成人员触电方面,重点要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拉线的安装、制作要符合《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的要求,自电杆引下的接户线及电杆上的过引线、引下线等安装工艺均要符合《低规》要求;
(2)集镇、村庄、学校等人口活动较频繁的场所,均要安装拉线绝缘子;
(3)配电变压器低压侧进线或主干线上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做好运行维护工作,不准无故将漏电保护器退出运行;
(4)广泛开展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教育,将安全用电常识发到户,张贴在墙上。告诉大家要教育儿童不要摇晃拉线、攀登变压器台、拾断落的电线,并让家长知道触电急救常识;
(5)农村电工与用户签订《安全用电协议书》,让用户明白自己的安全责任;
(6)雷雨、大风、冰雹、大雪过后,农村责任电工应立即巡查供用电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7)对发生在拉线上的触电伤亡事故,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九条
电力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企业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运行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用户自身的过错。
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8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