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用电合同分类
供用电合同是指供电方根据国家计划、用电方需要和电力可供量,保质保量地向用电方输送电力,用电方按电力统配部门下达的用电指标计划用电,并按用电量交纳电费的协议。供用电合同按用途分在中国主要有两种:
1、工农业及其他生产经营供用电合同
工农业及其他生产经营供用电合同即公民、法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与供电人签订的合同。其中,工矿企业是电力的最大消费者,也是供电人保障的重点:工矿企业在建立时就已根据国家立项计划向电管企业提出用电申请,其内容包括根据生产规模确定的需用电量、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用电高峰时间、节电措施等等-负责供电的电管企业在接到用电企业的申请后,根据国家计划及用电方的需要和电网的供电能力,编制供电方案,下达用电指标:然后,供用电双方根据该指标签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受电地点、供电数量(包括高峰电量、低谷电量,保安电量)、供电质量(频率、电压的稳定率及可靠率)、用电时间、电费及支付方式等-工业用电合同一般为期1年,期满可以续订。
2、生活消费供用电合同
生活消费供用电合同即公民,法人以生活消费、办公等为目的与供电人答订的供用电台同。一般来说,生活供用电合同是一种不定期限的合同。在鉴定供用电合同时,应根据用户的需要和电网的供电能力,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供用电台同主要包括的条款有:
①电力;
②电量;
③质量;
④用电时间;
⑤电价;
⑥违约责任。
供用电合同还有其他的分类方法,比如供用电合同按电压高低可分高压用电合同和低压用电合同,按供用电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长期供用电合同和临时供用电合同。
二、供用电合同期限
供用电合同的有效期一般为13年。供用电合同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用书面形式明确延长一个有效期。总而言之,只要双方同意,可以约定有效期限。《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供用电合同的有效期为:
一类供用电合同原则上一年修订一次。
二类、三类供用电合同原则上两年修订一次。
四类、五类供用电合同有效期原则上为三年(临时供电和10千瓦以下供用电合同除外)。供用电合同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用书面形式明确延长一个有效期。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修改时,则按规定及时修改、补充供用电合同有关条款。
三、供用电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合同到期后,可将原合同废止,重新签订合同,也可以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经双方认可后,合同继续有效。如果合同到期后,合同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停止、修改补充等意见,原合同继续有效。合同履行期内,经双方同意可对合同进行变更,供用电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供电企业的用电部门代表供方与用方及时协商修改有关内容。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时,供用电双方也应及时对合同的相应条款进行协商修改。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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