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成立安全监督检查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工作人员2名,负责全矿每天每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人。
2、安监办直接受矿长领导,对违犯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责任者进行追查,帮教和处罚。
3、安监办不定期下井,进行安全检查和查岗,每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23次,每次下井检查均要作下井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三违者发出整改通知单和三违处罚单。
4、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由安监办负责组织追查,并作好专题记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重大事故提交矿长和上级主管部门主持追查)。
5、对安监办的工作及工资报酬考核,只与安全工作及其安全效果挂勾,不与生产任务挂勾,以确保其安监质量,实现矿井安全目标。
全文2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