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各级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和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由三至十一名委员组成。大型企业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委员名额。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应选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经审工作,懂得财经政策,能坚持原则、求实公正、廉洁奉公的会员担任。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条件是什么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勤政廉洁;
2、热情熟悉工会工作,在员工中有威信,能与群众密切联系;
3、能够掌握经济法规,了解财务政策和财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审计和审查能力。选择经审主任很重要。
经审委员多为兼职,经审主任负担重。因此,经审主任应具备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坚持原则,恪尽职守,善于经济管理,懂财政政策,善于审计。
《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第二条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级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和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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