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审查委员没有规定必须是工会委员。各级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和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三至十一名委员组成。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应选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经审工作,懂得财经政策,能坚持原则、求实公正、廉洁奉公的会员担任。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条件是什么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勤政廉洁;
2、热情熟悉工会工作,在员工中有威信,能与群众密切联系;
3、能够掌握经济法规,了解财务政策和财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审计和审查能力。选择经审主任很重要。
经审委员多为兼职,经审主任负担重。因此,经审主任应具备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坚持原则,恪尽职守,善于经济管理,懂财政政策,善于审计。
《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第三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同级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根据工作需要,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有权对下级经费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
全文4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