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委员会是工会委员会内设机构。至于成员构成并没有严格规定工会经审委员会的委员必须是工会委员会的委员。但是各级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和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一、劳动仲裁法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3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
(二)工会的代表;
(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参加工会吗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劳务派遣工应首先选择参加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委员会中应有相应比例的劳务派遣工会员作为委员会成员。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劳务派遣工直接参加用工单位工会。
三、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什么权
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的权利如下: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
3、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评议和质询;
4、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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