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的财务并不一定必须由业委会的人员担任。
尽管说让业委会里的委员们负责管账这事儿挺方便的,但是其实大家也完全可以考虑找个懂得多、有经验的财务专家来帮忙管钱嘛。这样呢,既能保证咱们账目上的明明白白的,又能防着出什么不合法不合规的事儿。而这个财务专家呢,他可不一定要是业委会的一员哦,只要他有足够的财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就能轻松应对各种财务上遇到的难题啦。
总之吧,不管是让业委会的委员管钱也好,还是请专门的财务专家来帮手也好,都得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议行事才行,要让大家能看得懂,猜不到,这样才能把财务管得严格规范,不会出什么岔子。而且呢,不论是业委会的委员,还是那些财务专家,都得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的规定,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障业委会的财产安全嘛!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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