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的后果有哪些
人身损害的后果主要有三种:造成伤害但未达到残疾;伤害致残;伤害致死。
1.造成伤害但为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伤害致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的构成要件
人身损害赔偿的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具有违法行,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
2.要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只要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利益造成了损害即为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里状态。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的大小并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成立与否。
三、人身损害诉讼费是多少
根据《诉讼费用缴纳方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2目规定: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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