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一个小区的业主共同拥有公共区域,任何业主都不得私自侵占的规定。若有个别业主侵犯公共绿地,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若个别业主拒绝业主委员会的要求,业主委员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该小区的业主应该遵守共同拥有的规定,不得私自侵占公共区域,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公共区域,任何业主都不得私自侵占。若有个别业主侵犯公共绿地,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若个别业主拒绝业主委员会的要求,业主委员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公 共 绿 地 被 侵 占 , 如 何 维 权 ?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共绿地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若公共绿地被侵占,被侵占方有权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占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土地权利人应依法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侵占行为扩大化,并尽快恢复被侵占公共绿地的原状。对于涉嫌侵占公共绿地的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处理。若侵占行为给被侵占方造成损失,被侵占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综上所述,若公共绿地被侵占,被侵占方应尽快采取相应措施,并依法维权。
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公共区域,任何业主都不得私自侵占。若有个别业主侵犯公共绿地,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若个别业主拒绝业主委员会的要求,业主委员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共绿地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若公共绿地被侵占,被侵占方有权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占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土地权利人应依法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侵占行为扩大化,并尽快恢复被侵占公共绿地的原状。对于涉嫌侵占公共绿地的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处理。若侵占行为给被侵占方造成损失,被侵占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综上所述,若公共绿地被侵占,被侵占方应尽快采取相应措施,并依法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小区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既是一种违反管理规约的违约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物业公司有权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要求违法、违约业主停止对公共区域的侵占,这既是物业公司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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