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益一般是归全体业主共有,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业主有权对公共区域的广告进行收益的权利。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处理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
一、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益归谁
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仅对公共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不具备私有产权。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广告享有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
二、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怎么办
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业主不得侵占,如果个别业主侵占公共绿地,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如果个别业主拒绝业主委员会的要求,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三、小区公共区域包括哪些
共有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核心重要问题。根据各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小区公共区域包括:
1.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如门厅、电梯、走廊、屋顶、地下室。
2.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建筑物:
(1)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给水排水设备、供电设备、空调设备、各种配备线等;
(2)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天井、水塔、游泳池、停车场、建筑物外的照明设备等。
《城市房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以列举的方式明定了共有部分的范围: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院落、上下水设施、基础、柱、梁、墙、可上人层盖、楼梯、电梯、水泵、暖气、电照、沟管、垃圾道、化粪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n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n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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