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核准
依据:《文登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办法》、《文登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1、提交资料:
房屋拆迁单位资格审批表;
法人营业执照;
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
验资报告;
主要责任人的身份证明及从事拆迁业务的工作简历,拆迁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有效证明文件;
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2、初审
3、审批
4、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自收到齐全的申报资料之日起30日内批复
岗位合格证书核准
依据:依据《文登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办法》、《文登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1、培训考试合格;
2、拆迁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明、其他有关资料;
3、提交资料;
4、初审;
5、审批;
6、发放岗位合格证书。
办理时限:自收到齐全的申报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核发。
办事电话:8474612
证书的核发与管理
凡经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合格以上人员,填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和证书打印系统管理软件中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和《职业技能鉴定结果分析表》,加盖鉴定考核机构的印章,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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