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房屋共有,是指两个单位以上,或者两个以上共有的房屋。房屋共同共有区别于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
1、房屋的所有权不划分所有权份额,各所有权人享有平等的权利;
2、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
一、关于房产分配法律知识的总结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二、房产证上可注明份额吗
可以。房产的产权是按份共有的,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房产证在登记的时候应该对产权人的份额进行记载。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房屋登记中“注明份额”,旨在认定按份共有权,房地产登记机关应予办理。
三、房产证有哪几种共有方式
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法律法规,房产证按权利和份额划分,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房地产共有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和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地产的权利和义务。
在房地产共有关系中,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地产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地产份额分享共有房地产的权利和义务;
所谓共有,是指房地产共有人分享共有房地产的权利和义务。
与按份共有不同,在共同共有关系中,每个共同所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入和处分权是平等的,没有份额限制。
共同财产不超过两种情况,即共同所有权和共同所有权。
共同所有权是基于当事人的共同关系而发生的。共同关系产生于具有一定亲属关系的婚姻家庭和公民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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