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要件
1.学籍变更申请。
2.学校出具的《转学审批表、《休学审批表或《复学审批表
办理流程
1.转学:
(1)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2)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后通过“浙江省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网”报市教育局。
(3)转出或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持由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印章的《转学审批表,当日办理转学手续,并同时通过学籍管理网转出或转入有关档案。
2.休学:
(1)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市教育局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病假日期在三个月以上)。
(2)学校批准后通过“浙江省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网”报市教育局。
(3)就读学校学籍管理员持由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印章的《休学审批表及医疗单位证明,当日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时间为一年。
3.复学:
(1)休学期满后,休学生须持休学证书和市教育局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向就读学校提出复学要求。
(2)学校批准后通过“浙江省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网”报市教育局。
(3)就读学校学籍管理员持原《休学审批表及医疗单位证明,当日办理复学手续。休学生复学后,由学校编入适当班级就学。
(4)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的,按规定再办理续休手续。
注:
申请人属市属职业学校的:
责任人:职业教育处王-芳,1号楼206室,联系电话;88636206
申请人属市局直属普通中小学的:
责任人:直属学校管理处周*露、凌华君,1号楼202室,联系电话:8863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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