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入职员工当月应扣培训费吗
新入职员工当月不应扣培训费。
根据《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
二、员工是否需要赔偿培训费
依据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
具体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代培学生
2.学历培训;
3.能力培训,如外语等级进修,专业技术职称(晋级)培训,以及劳动技能培训等;
4.出国或异地培训、进修、研修、做访问学者等,其费用包括各种学杂费、往返交通费、置装费和在外期间生活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的支付凭证,主要指员工培训的学杂费等,一般不包括聘请讲师和添置设备的费用。公司给员工提供的是“企业内训”,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支付凭证,员工可拒绝赔偿。
三、离职后培训费用要返还吗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协议的相关条款,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的技术培训,并且支付了培训期间的费用以及能提供培训费用期间的发票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培训问题作为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约定,明确有关培训事宜及违约赔偿责任或者企业与职工也可以签订专项培训合同,对某项具体培训项目的有关问题(包括违约赔偿责任)做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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