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林省长春地区人均最低工资标准
1、长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元/小时。
2、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劳动者实际领取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然,个别省、市、自治区为了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在地方规定中明确: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确规定。因此,最低工资中是否包含个人承担社保费的问题时,还要结合地方法规来确定。
3、为了避免出现由于支付工资不当,给劳动者带来损失,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应当按照工资支付规定,向劳动者提供一份个人的工资清单,列明所支付的工资项目,使劳动者知道自己所领取的工资报酬哪些是基本工资,哪些是奖金补贴,哪些是加班加点工资,防止出现只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数额,而隐藏着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问题发生。
二、吉林各市区最新最低工资一览
一档:1780元/月
长春市区
二档:1680元/月
吉林市区、松原市区
三档:1580元/月
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挥春市、前郭县、抚松县四档:1480元/月
白城市区、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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