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权是否优先与产权
居住权不优先与产权,房屋所有权优先于居住权,但房屋设立了居住权后,房屋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用、使用的权利,在居住权期限内房屋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二、怎么样认定有居住权
认定有居住权的方式: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房屋所有人允许其他人居住房屋的,就具有房屋的居住权,认定居住权的证据有协议书、录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三、民法典中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民法典中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如下:
1.居住权房子的承租人转换,产权房是房子产权人转换。
2.居住权房是只有本地户口可购买,产权房现在有限制空间就比较大。
3.居住权房贷不了款。
4.居住权是只享受使用权利,就相当于租了一套房子一样,租期内只有居住使用权。产权房是拥有房屋的买卖、居住、使用的权利。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它只能说明居住人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人股等处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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