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弃的孩子长大后可以不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也没有继承权利,但在法律和血缘上仍是父子,母子关系。所以在法律上,被遗弃的孩子长大后可以不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
一、请问怎样解除父子关系?有什么法律程序
1、对于亲生父子关系。
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的,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对于继父子关系。
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方面认为继父子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
3、对于养父子关系。
对于养父子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二、遗产继承如何区分顺序,继承人最终怎么样
(一)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1、配偶。
2、子女。
(1)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相互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相互之间由于没有法律关系,所以不具有继承权。
(3)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由于形成抚养关系而相互具有继承权的,不影响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继承权。
3、父母——与子女相对应。
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养孙子女与养祖父母之间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与父母断绝关系财产是否可以继承
财产继承,如果孩子没有失去继承权,父母没有立遗嘱,可以合法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亲生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自然血缘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是通过实施某些行为形成的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可以通过某些法律程序解除。但是,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是通过法律起草产生的,因此不能通过双方的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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