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女方协议书
尊敬的男方:
您好!针对我们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协商目的:为明确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保障双方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 协商目的责任:男方承担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女方承担非婚生子女的日常生活费。
3. 协议的时间和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非婚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
4. 协商目的条款和财物处置:男方需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并负责非婚生子女的日常生活费。如男方逾期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女方有权要求男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5. 履行条款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男方需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并负责非婚生子女的日常生活费。
6. 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如男方未按时足额支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或日常生活费,经女方催告后仍未改正,则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或盖章)
女方:(签名或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