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期间的农民工没有误工赔偿,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停工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但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生活费。
农民工工伤误工费
农民工工伤误工费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为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是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按月进行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是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地延长,但是延长不可超过十二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之后,停发原待遇,依据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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