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能拒绝加班。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加班,如果职工拒绝加班的,也不应该按旷工处理。法律规定了,不能拒绝加班的法定情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紧急处理的情况;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需要及时抢修的;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拒绝加班公司可以辞退吗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与员工协商的,因为加班需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只有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员工加班。休息权是法定的权利,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序不可剥夺。
加班工资这本来就是员工的合法所得,这不是公司支付给员工的所谓补偿金,但是在公司拒绝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的规定,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公司向员工支付加班费的同时并支付一部分的补偿金,而且,员工实际上是有拒绝加班的权利的。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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