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点名收费虽然物价局对入场的相关费用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个别开发商在交房时仍按点名收费。对策:收楼时,要事先了解物价局的相关收费规定,带上应付费用表,与开发商要求的金额进行比较。最好带个计算器,把每一笔账都算出来。如果发现收费不合理,要及时向开发商指出。如有必要,可以向物价局、房管局投诉。另外,在验房后、签订房屋验收单前,要明确什么是已付的物业管理费,如何核定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问题二:房屋不能按时交付,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一般会在交付前10天以上向购房者发出交付通知,告知具体交付时间和要提取的信息。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的,一般认为开发商已实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买受人自通知期限起承担购房风险责任和税费。
对策:购房者在购房时,应将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写清楚,以便及时收到交房通知。如果不能按时到达,可以委托亲友书面办理,也可以及时联系开发商另行预约并书面确认。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赔偿购房人违约金。只要符合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购房者甚至可以提出退房。
问题三:施工质量存在问题
对于业主在验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比如墙面或地砖开裂、漏水,甚至房屋的结构问题,一些开发商总会说这只是个小问题,当时让人去修,尽量防止业主把问题列在验收文件上。
对策:无论开发商随行人员多么敬业,业主都要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无论大小,都要记录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如果房地产商根本没有准备验收登记表,就要自带纸笔逐一记录取证,以维护其事后的合法权益。问题四:开发商证件不全,在验房前,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建筑工程质量合格证》,取得《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证书》和《竣工验收记录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三证一表;三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的验收表格,如《入户检查交接单》、《验收意见单》等。只有证件齐全后,才能在登记表上签字。
现在房地产项目很多,三书一证一表不全,尤其是《建筑工程质量认证书》和《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证书》。这是因为该房地产项目整体建设尚未完成,相关部门无法接受。对策: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选择不接受房子。如需收房,还需在《住户检查交接表》、《检查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上“无××文件”字样,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复印件。
问题五:房屋征收程序不利于购房者。
房屋征收程序合理、正常,但多数开发商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这让购房者处于被动状态。
对策:购房者应先验房,然后作为合同中的附加条款收取。如果他们不检查房子,他们就不会接受。如果原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在收房文件中注明该房屋未经验收。如果检查过程中有什么情况,也可以和开发商商量。
问题六:配套承诺未兑现
业主在验房时,不仅要验房,还要仔细核对小区整体规划是否与合同相符,如车库、会所、景观花园等。,包括整个小区的外墙颜色和材料是否符合开发商的承诺。
对策: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明确相关细节,包括房屋征收的时间和程序,如无异议后的房屋征收细则;验房时,从配套设施到房屋交付货物指标的详细验收标准,最好附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并在合同中注明以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为准。
另外,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的承诺要写入合同条款,所有可以作为合同附件的宣传资料都要保存。需要注意的是,原开发商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等可以成为房屋结构的验收标准。最合适的办法是请有经验的律师分析购房合同中是否存在条款不清或含糊不清的陷阱,避免被收回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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