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人在佛山买房条件有哪些
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上述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二、佛山市外地户口购房审批
根据佛山市住建局提供的消息,佛山在全市范围内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按照新政,佛山户籍居民以个人为单位,拥有2套住房后实行限购。非佛山户籍居民,凭身份证可购买一套住房,无需佛山本地的社保或纳税证明。
审批条件:
(一)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
(二)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制)可申请入户: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
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法律依据: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对部分区域执行容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自即日起,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上述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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