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3、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4、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死亡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8、丧葬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9、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病鉴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国家规定的纳入职业病范围的职业病分10类115种。具体包括如下:
(一)尘肺。具体包括:
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炭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具体包括: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怀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三)职业中毒。具体包括: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铍病;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铀中毒;
12.砷化氢中毒;
13.氯气中毒;
14.二氧化碳中毒;
15.光气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
21.硫化氢中毒;
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3.工业性氟病;
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铅中毒;
26.有机锡中毒;
27.羰基镍中毒;
28.苯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1.正已烷中毒;
32.汽油中毒;
33.一甲胺中毒;
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5.二氯乙烷中毒;
36.四氯化碳中毒;
37.氯乙烯中毒;
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含三硝基甲苯)中毒;
42.三硝基甲苯中毒;
43.甲醇中毒;
44.酚中毒;
45.五氯酚(钠)中毒;
46.甲醛中毒;
47.硫酸二甲酯中毒;
48.丙烯酰胺中毒;
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50.有机磷农药中毒;
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52.杀虫脒中毒;
53.溴甲烷中毒;
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
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
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怀急性中毒。
(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具体包括: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
(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具体包括: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
(六)职业性皮肤病。具体包括: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怀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七)职业性眼病。具体包括: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具体包括: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
(九)职业性肿瘤。具体包括: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瘤;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十)其他职业病。具体包括:1.金属烟热;2.职业性哮喘;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4.棉尘病;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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