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审核
办事依据:《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35号)
办事程序:
1、参保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2、社保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缴费年限和享受期限及一次性生活补助金额,填写《农民合同制工人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审核表,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是否收费:否
办事时限:7日
办理单位: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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