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一、如何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
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的方式是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订立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应当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二、怎么进行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齐备的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文件的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质押合同,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
三、合伙企业是否可股权质押
合伙企业可以进行股权质押。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合伙人一致同意;
2、质押的股权属于合伙人或合伙企业所有;
3、要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
4、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擅自转让质押的股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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