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成立的形式有哪几种
合同的成立一般分为自动成立、确认成立和批准成立三种形式。
1.自动成立。合同的自动成立,是指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的、完全的意思表示。
由当事人和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授权的委托代表人签字,合同既告成立。
它适用于当事人当面签订合同而又无须经批准的情况。
2.确认成立。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是我国对外贸易交往中习惯采用的协议方式。
3.批准成立。
二、合同订立和成立的区别
合同订立与成立的区别包括:
1.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为达成合同合意而相互联系磋商的一系列行为,是一个过程;
2.合同成立是一个结果,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即生效;
3.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而合同订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合同订立的条件
合同订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商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商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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