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依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个月支付,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最长支付期限为1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知道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后,相信很多读者都想知道怎样才有条件签署这样的合同。只要你有以下条件之一,就能够跟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务的合同,现行法规将维护你的权益,支持符合条件的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在同一单位工作时长达到十年。
如果在同一个公司连续工作的时长已经有十年以上,你可以向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二)公司是国有企业改制或是首次实行劳动制约合同的特殊情况。
若该公司情况较为特殊,是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的合同或是首次实行劳动制合同,则需要职工在上述两种单位之一连续工作十年并距离法定退休期已不满十年,才有资格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三)两次有固定时间的个人劳动合同签署并履行后,并且在合同期间没有违反《劳动法》的相关条例,那从第三次起就可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当职工已经跟用人单位连续签了两期的固定期限合同,而且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以及第40条的前两项,就可以向公司申请续约第三期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二、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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