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不属于临时用工。临时用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无试用期标准直接上岗入职,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临时用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劳务合同的问题
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工资决定办法;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各类假期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扣除事项;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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