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过程中,如果出现违约现象,将面临以下几种主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首先,为您介绍“继续履行”这一概念,即当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房屋款及相应费用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律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债务人履行相关合约义务;
其次,就是“补救措施”,这是由债务人在履约过程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而产生的,债权人此时应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补救履行措施;
最后,我们会遇到“损害赔偿”问题,即当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在其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之后,另一方仍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损害赔偿的具体形式可能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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