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病退伍如何办理
第一步,由本人撰写《退伍军人带病回乡申请书》,主要说明患伤病原因、情况,及本人退役后面临的实际困难,包括因伤病持续治疗,或其他变故致使家庭生活困难。写好后,携带军队医院证明、原始病历等,与申请书一同递交至村委会。
第二步,村委会对个人申请所述情况进行核查,对情况属实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个人的信息、患病情况及家庭困难等。而后,将证明及申请等资料交由本人,由本人递交至乡镇民政办。
第三步,乡镇民政办在收到本人申请及村委会证明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复印。相关资料包括:
1、退伍证;
2、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
3、身份证;
4、军队医院证明;
5、原始病历等。
上述材料现场复印后,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审批表》制式表格,上报至县(市、区)民政部门,同时留下本人的联系方式。本人将申请资料等递交到乡镇民政办后,即在家等候通知即可。办理的大概时间,可向民政办工作人员咨询,各地集中办理的时间不同。
二、什么是带病退伍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部队因战或因公负伤,又没有评上残废等级,或患某种慢性病(如胃病、肝病),虽然经过治疗,但仍有隐发性和复发性,这样的退伍军人称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退伍时档案有记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可以分期分批到荣誉军人疗养院疗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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