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解聘教师的是按照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根据相关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精神,立足治本,今后宜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
办好每一所学校。当前重点调整相关教育制度和政策,加强对困难学校的支持;建立健全办学设施设备均衡配置的制度,实施优秀校长、教师轮岗制度,加强校际间的对口支持。
1、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制定相对统一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办学条件标准与教师工资标准,使学校从筹资压力下解放出来。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收支情况、办学效益评估监督,控制学校借口经费不足而使各种收费合理化。
2、拓宽选校渠道,科学引导家长的择校需求。当前很多家长不问孩子情况,只是一味地追求所谓的“好学校”,这种选择办法人为地窄化了选择通道。实际上,对于不同学业基础、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发展倾向、不同住地的学生,好学校的标准不是完全相同的。要通过宣传引导,让更多的家长认识到适合自己孩子的学校才是好学校。
3、寻求更多人理解和支持的招生办法。在校际差距不可能完全抹平的现实下,如何找到一种相对公平的招生办法?许多人倾向于回到考试入学老路上去,这显然对于教育改革会带来许多挑战。我们也曾采取了按户口安排入学的政策,但按户口、住址来就近入学难度极大。在对各种办法众说纷纭的情况下,可考虑在符合人才培养规律要求的前提下提出若干套招生办法,交由群众来充分讨论,通过投票、调查、评议会等方式最大程度地了解群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由相应权力机构来确定招生办法,减少各种不规范择校现象。
4、规范收费,降低收费
治标的办法是管理好收费。是直接出台政策不许择校收费?还是进一步规范收费、降低收费比例与额度?目前,义务教育采取前一种思路,高中阶段采取后一种思路。但是,前一种思路似乎很断然地解决了问题,但有许多时候是从公开操作转为暗箱操作,收费的标准、程序、手段更加多样无序。后一种思路实行起来简便规范,高中择校“三限政策”总体执行得较好。
二、教师年终奖发放标准
教师年终奖发放标准如下:国家并没有政策规定必须设置教师年终奖,但各地在提高教师工资和待遇方面一直动作不断。为保障教师待遇,留住教师人才,很多地方都设置了教师年终奖。如义乌市教师年终奖从2018年的每人8.48万元提高到2019年的9.18万元,增幅达8.2%。永康市补齐2017年教师与公务员年终奖金差额5000元,并从2018年开始教师年终奖金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给义务教育教师补发2019年年终考核奖励工资,第二笔财政已拨款,人均3万元,学校还在统计造册。目前很多学校几乎都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就算有收入也要交给教育局统一管理,所以日常开支只能依靠上级部门进行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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