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先登录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预售许可申请信息后,提交以下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原件);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证明(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出让(转让)合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销售价格批准文件和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开户银行出具的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原件);
7.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复印件)和经施工单位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
8.属于绿化隔离带地区的项目,提交市绿化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确认商品房范围的证明文件(原件);
9.已将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预售的证明(原件);
10.商品房预售方案,包括:
(1)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3)项目预售计划;
(4)本期预售商品房情况;
(5)本期自留商品房情况;
(6)项目开盘应急预案;
(7)预售资金监管方案;
(8)商品房质量问题投诉渠道;
(9)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10)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11)其他材料: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包括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等内容);临时管理规约;项目建设方案及备案登记表;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物名称核准文件;商品房装饰装修标准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的交付使用情况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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