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分三步走。第一步是从2009年1月1日起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制,“绩效工资的实施既是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一部分,也是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一个环节。”,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研究所副教授在今年初接受CBN
采访时说,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将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这是一项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的改革。改革之所以没有通过试点等方式进行,而是提前几个月作出决定,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政府改革的决心,也减缓了改革人群的心理冲击。”,教师没有被列入公务员系列。国家教育督导组2008年督导报告显示:2006年,普通小学、中学(含初中、高中)教职工平均年薪17729元、20979元,分别比国家机关低5198元、1948元。在每年的全国两会和全国两会上,“修改教师法,明确身份,实行教师公务员制度”的声音从未停止过,应该承认,过去每个人的工资都差不多,造成了一些惯性。但我们期待的是,大部分工资都能固定下来,还有一小部分能通过绩效考核。如果改革一下子力度很大,我们就不能接受。”汕头市潮阳区一中学教师王丽(化名)告诉CBN记者,“这个系统本身没有问题。关键是在实施这一机制的过程中必须遇到许多技术问题。比如,绩效考核的标准是什么?他们是否会依附于少数人的意见或偏好,值得思考和防范。”吴思思认为,教育部在《意见》中指出,要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专业特点的教师绩效考核体系,从而为绩效工资的分配提供制度保障,更好地反映教师的实际绩效和贡献,更好地发挥激励作用。要全面把握绩效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努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指导明确、标准科学、制度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体系,值得思考的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如何制定绩效考核的项目和标准,是改革面临的首要问题。毕竟,一个更现实的问题是,在义务教育阶段,没有高考,但在失去了“入学率”的刚性标准之后,教师绩效考核的哪些项目可以量化?量化的标准是什么
王丽告诉CBN,每年年底,他们都会有一份评估表,包括办事员的职业道德、备课、是否使用普通话、是否开公开课、是否发表论文等项目,“先是教师自我评估,再是学校评估,但总的来说,结果是年资长的老师分数高,年幼的老师分数低。”
王丽也说,改革本身并不害怕。她害怕的是,项目的分配应该有标准,标准是否合理。”毕竟,这与她自己的利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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