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断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按照缴费年限计算的。根据相关规定,缴费年限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18个月。缴费年限7年的,应该在13个月至18个月之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需要提交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离职失业金领取流程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1.首先,由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由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其次,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失业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再次,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申请人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最后,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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