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烂尾楼维权会被打吗
若您不幸购买了烂尾楼,您可尝试采取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针对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情况,这无疑构成了违约行为。
您有权依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向开发商追索违约金。
通常,购房合同中都会详细规定开发商逾期交付所承担的违约责任。
若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时长较短,您则可以按逾期天数每日向开发商追索相应违约金;
(22)若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期限已达合同约定的一定程度,或在您发出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那么您便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解除购房合同的要求,同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款项并赔偿相应损失。
然而,若开发商已处于破产边缘,我们并不建议您立即解除合同。
因为一旦解除合同,而开发商又无力返还房款,那么您将有可能陷入房财两失的困境。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存在纠纷的房子属于烂尾楼吗
关于所谓的“烂尾楼”问题,这实际上是一类广泛存在于房地产市场中的民事纠纷类型。
此类纠纷可能涵盖了众多层面的法律争议,例如:各类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以及行政处罚纠纷等等。
具体而言,这些纠纷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别:首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其中又包含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分包合同纠纷、监理合同纠纷以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多个细分领域;其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这其中又涉及到诸如商品房预约、预售、销售以及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等多种情况;再者,关联合同纠纷,例如与建设施工密切相关的建工材料买卖合同纠纷等;最后,借款合同纠纷,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同业拆借纠纷、企业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以及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等各种类型。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即在烂尾楼案件中,业主针对法院查封的车位和房产提出的执行异议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n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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