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尉氏县烂尾楼维权
尊敬的购房者们,若您不慎购买到烂尾楼盘,可采取如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无疑构成了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请您依据购房合同中的具体规定,向开发商索取相应的违约金。
通常而言,购房合同都会明确界定开发商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这也是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环节。
倘若开发商逾期交付时间尚属短暂,您便有权按逾期天数,逐日向开发商追讨违约金;
(22)若开发商逾期交付期限已达合同所规定的一定程度,或在您发出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履行交付义务,那么您便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解除购房合同的请求,要求其全额退还房款并赔偿相关损失。
然而,若开发商已处于破产边缘,我们并不建议您立即解除合同,因为一旦解除合同,而开发商又无力偿还房款,那么您将极有可能陷入房财两失的困境。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买到烂尾楼还能维权吗
若您作为购房者不幸购入了烂尾楼项目,我们为您提供如下解决方案以进行权利保护:
(1)、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构成了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向其提出违约金赔偿要求。
通常来说,购房合同中都会明确列举开发商因逾期交付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倘若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期限较为短暂,您便可遵照该逾期时长,每日向开发商索要相应比例的违约金;
(22)、若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期限已达合同约定的一定标准,或在您发出催告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那么您将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解除购房合同的请求,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然而,当开发商处于破产边缘时,我们并不建议您立即解除合同。
这是因为,一旦您选择解除合同,而开发商又无力偿还房款,那么您可能会陷入房财两失的困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n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