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怎么维权烂尾楼
尊敬的购房者朋友们,若您不幸购得烂尾楼,请您不必惊慌,仍可采取以下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出售房屋,此种情况已构成违约,依照购房合同约定,您有权向开发商索要相应的违约金。
在购房合同中通常都会详细注明倘若开发商超过约定交房日期时的违约责任承担事项。
假如开发商延迟交房的天数并不算长,那么我们建议您依据过期日数按天向开发商追讨违约金;
(2)、若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期限已达合同规定的一定程度,或者在您发出催告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仍然未将房屋交付给您,那么您便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解除购房合同的要求,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然而,若开发商已处于破产边缘,我们一般不建议您立即解除合同,因为一旦解除合同,而开发商又无力偿还房款,那么您可能会陷入既无房产又无资金的困境。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汝州买到烂尾楼怎么维权
尊敬的购房者们,若不幸遭遇购买到烂尾楼盘的情况,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有效的维权途径:首先,当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时,这被视为一种违约行为。
您作为购房者有权依据我们签订的合同条款,向开发商提出索求违约金的要求。
请注意,我们的购房合同中通常都会明确规定开发商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期限相对较短,那么您可以按照逾期天数,每日向开发商索取相应的违约金;其次,如果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在您发出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那么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解除购房合同的请求,同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相关损失。
然而,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如果开发商已经处于破产边缘,那么我们并不建议您立即解除合同。
因为一旦您选择了解除合同,而此时开发商又无力偿还房款,那么您将有可能陷入房财两失的困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n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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