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工资标准怎么确定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政府进行调整。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要考虑的因素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
第八条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
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劳动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劳动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劳动保障部。
第十条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个人所得税计算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支出的,在学历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执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3、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4、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500元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5、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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