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法规上讲:婆婆有义务抚养子女成人,婆婆的儿子(老公)结婚成家后,是没有义务再抚养儿子(老公),也没有法律规定婆婆有义务帮媳妇带孙子。
婆婆的儿子(老公)有义务赡养婆婆,但没有法律规定媳妇要赡养婆婆。也许是相关规定不太完善,实际上很多婆婆主动帮媳妇带孙子,老公媳妇一起赡养婆婆。
人都是相互的,婆婆年轻时对媳妇好,媳妇给婆婆养老。但也有婆婆转空子不帮媳妇带孙子,于是也有媳妇钻空子不赡养婆婆。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一节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就是对婚后工资属于个人财产吗的相关解释。婚内财产约定需要写明男方和女的相关身份信息,以及财产公证的具体事项,包括婚前双方的财产范围,婚前财产的所属权归属,以及在婚后对双方个人收入和财产支配的相关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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