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能更换。根据建造师管理规定,可以在以下条件下更换:1。甲方同意或要求更换。2、不可抗力原因。3、施工方与建造师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更换项目经理提前几天通知新项目经理
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在接到通知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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